辦案事蹟-「民事+刑事」被害人遭仙人跳實例

當事人林小姐是精品店主管,在網路上認識渣男,向林小姐聲稱未婚,林小姐因而與他交往,並於交往期間借款500萬元給渣男,渣男拿到錢後,渣男老婆竟對林小姐提告通姦,渣男將名下房屋過戶到老婆名下,用脫產方式讓林小姐無法要回500萬元,林小姐來找我幫忙,我們主張交往期間不知道渣男有配偶,不具通姦故意,成功協助她獲判無罪,民事部分先向法院請求撤銷渣男移轉不動產的法律行為,再透過訴訟強制執行,迫使渣男為了保住房子,將500萬元現金全數返還林小姐。

此圖僅示意,並非當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