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殺人未遂案件,協助當事人平反獲判強制罪
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      106年度訴字第**9號

公 訴 人 臺灣**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
被   告 乙OO
指定辯護人 林京鴻律師(法扶律師)

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(105 年度偵字第
***8號),本院判決如下:

    主  文
乙○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,累犯,處有期徒刑肆月,如
易科罰金,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106    年    11    月    30    日